中文 | English  简体 | 繁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11-05 17:59:00 本网

  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副省长  佟星

  (2009年11月5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专门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通报国庆前国务院安委会督查情况和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做好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刚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和国资委5个成员单位作了发言,建辉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及下段工作建议,讲得很好,我完全赞成。希望同志们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指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中把安全生产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列为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予以解决;强调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这为我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一)政府安全监管职能在机构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年我省实施了“大部制改革”,目前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的“三定”方案已经实施完成,省政府组成部门精简至42个。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一是综合监管职能更突出。省政府赋予省安全监管局综合监督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以及加强对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行业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如刚才几个单位的发言都集中谈到了这个问题。省国资委新成立了“企业事务管理处”,进一步加强了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企业应急管理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设立了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明确其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等,充分体现了各有关单位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更明确,监管手段更细化。三是地方政府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也进行积极探索。广州、深圳、佛山等市政府在实行大部门体制中充分考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特点,对机构设置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的继续保留安全监管机构,有的把政府安全监管职能分到具体行业部门,提升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作用。

  (二)结合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的精神,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三个更”:一是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作用要更到位。省安全监管局既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又是省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要更好地发挥协调、指导、检查、监督作用,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组织考核,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当前,要尽快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组成规格,调整省安委会组成单位,并明确安委会、安委办职责,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印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二是行业监管部门的专项监管要更有力。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调整,按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总体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以及联络员,于11月底前报省安委办备案。同时,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和领域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专项监管更加有力。三是地方政府安全监管环节要更强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无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实行什么样的体制,都要保证必要的机构和比较健全完善的体系,这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载体。没有机构,没有人,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对个别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中采取合并安全监管机构的做法,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防止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脱节”现象。

  二、正确分析和评价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特别是在国庆前全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查、督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力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也为国庆6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今年1月份-9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7%和13.1%,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了29%和34.6%,重大以上事故更是下降75%和85.2%(仅发生汕头“5·21”火灾事故);国庆期间,我省没有发生一次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也分别下降了20.3%、21.1%,成绩显著,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省安全监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进入9月份,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呈现增长态势,如工矿商贸、火灾两大领域,9月份当月的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0.8%和4.23%,铁路路外事故更是增长了140%,较大以上事故也呈上升趋势。9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2起,死亡45人,比上个月增长了18.5%和19.7%。10月份较大道路安全事故起数更是同比上升了80%,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38.1%。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近期连续发生5起油罐爆炸事故,导致8人死亡,25人受伤,更需引起高度警惕。8月25日,中山市雅固五金制品厂油罐爆炸,导致两死7伤;9月11日,江门鹤山市远翔燃料有限公司油罐群爆炸,致使5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9月30日,东莞市虎门镇金冠大酒楼一储油罐漏油,引起爆炸造成火灾,致5人死亡,两人受伤;10月3日,中秋节下午,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发电房储油罐发生爆炸,导致了1人死亡,5人受伤。10月21日晚上,广州市白云区“友口福酒家”厨房发生爆炸,造成6人受伤。据调查,这些油罐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违章操作引起的,令人十分痛心!另外,深圳市近期地铁施工也频频发生事故,已经造成13人死亡,在社会上引起较坏影响。上述情况说明,我省安全生产好转的势头仍不稳固,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还存有“死角”。一是一些地区、单位的负责同志思想麻痹松懈,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得力;二是个别地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失控漏管的问题;三是对省安委会部署的“三项行动”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扎实,“打非治违”还有死角;四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消除,以至于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坚决遏制住我省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势头。

  国庆前国务院安委会专门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督查,其中第九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情况督查后,既肯定了我们工作的成绩,也指出了我省仍存在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仍然偏大,部分地区控制指标超进度,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原因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各类火灾事故依然高发;二是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偏低;三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是实在准确的。这几天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再次带领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今天上午还在这里听取汇报并向我们反馈调研督导意见。对此,我们要认真进行对照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结合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季节特点,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狠抓整改,进一步把我省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突出抓3个方面:

  (一)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三阶段战役,巩固和扩大成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今年10月份-12月份是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时段,也是完成“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相关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生产节奏更快,人流物流增加,赶任务、抢工期的现象增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的实际,继续保持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懈怠的势头,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向纵深发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反弹。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二是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大检查和取缔力度;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以及国庆前省安委会督查组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23处省级督办治理的公路危险路段和30个重点火灾隐患地区要督促各地政府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和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完成隐患的治理。三是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好新开通的“12350”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反弹。当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把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尤其要强化全省200项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反弹。省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各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加快病险尾矿库的治理,严防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挖乱采的行为的整治;会同省公安厅等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等环节的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和污染事故;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化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经营,杜绝出现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载客、非法运输行为,严肃查纠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对各类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最大限度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巩固和扩大今年以来强制推广按照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成果,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8个单位要加强配合,按照职能,抓好试点,尽快建成监控平台,强化对重点车辆单位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制订相关地方标准,加快终端产品认证,研究落实相应政策,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消防部门要巩固“四个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监管,不断深化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联合有关单位突出加强对200项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地铁施工安全的监管。省水利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局、质监局、旅游局和广东海事局以及铁路、民航、电力等单位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强化琼州海峡安全管理,并结合我省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实际,加紧配齐配强力量,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省安委会最近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意见,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要加快出台《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积极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要加快推进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无手段”、“无权威”的问题;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保险投保制度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推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在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方面,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为重点,在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成上下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安全生产应用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处置能力;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尤其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投入;针对全省尾矿库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费用,用于尾矿库的治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方面,重点要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三、立足当前,真抓实干,切实抓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并及早谋划明年

  2010年是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关键一年,做好当前的工作对于明年开好局十分重要。目前离今年年终剩下不到两个月时间,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抓好年底各项重点工作并及早谋划明年,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明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夯实基础。近期要重点抓好4项工作:

  第一,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控制目标和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今年1月份-9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虽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2.63%,较大事故起数也占全年控制指标进度的63.87,但仍有一些地区在个别行业、领域控制情况很不理想。河源、湛江、清远3市工矿企业事故已超标,其中河源市已经突破全年指标;肇庆、揭阳两市道路交通事故也已超标;广州、汕头两市火灾事故超标;深圳、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潮州、揭阳7个市铁路路外事故已超过或达到全年控制指标。较大事故控制方面,珠海、汕头、韶关、中山、湛江、肇庆、清远7个市均超出控制指标进度。对此,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有关市及其有关单位,严防死守,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力争把各项事故死亡人数指标牢牢控制住。省安委办要以目标责任制检查、督促、考核为核心,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各地、各有关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并对有两项以上超标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同时,对指标完成情况较差、频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1月份-9月份,省安委会已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点,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原则上,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省安委会不再统一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省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年初的工作部署和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在认真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的同时,在元旦、春节前有针对性地再次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力争年底前全省范围内不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加强配合,健全机制,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是促进责任落实,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有效手段。最近,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事故调查主体,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在全国产生较好反响。下一步还将推动出台《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抓好落实。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二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完善和落实事故控制指标超标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认真对照,寻找差距,切实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近期,省安委办起草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2009-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并上报省政府审定。下一步,省安委办将根据省政府意见,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考核方案,2009年度为自评,希望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相应职能的调整,及早谋划2010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为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做好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全省经济大局。希望各有关部门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落实措施,扎实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从稳定好转到明显好转,为我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主题词:佟星
相关栏目
一网五库
应急模拟系列:防控甲型H1N1流感
机构介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献计献策 联系我们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南方新闻网
本网站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7512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