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应急管理 构建和谐广东——黄华华省长答《中国应急管理》杂志记者问
2007-11-30 19:04:00 本网

强化应急管理 构建和谐广东

——黄华华省长答《中国应急管理》杂志记者问

  记者:加强应急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近几年取得较好成绩,有什么经验和体会?

  黄华华: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一案三制”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编写应急预案,着力进行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注重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我省2006年5月设立了由我担任主任的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筹指挥、协调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省应急委员会下设省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治领导小组、省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管理委员会、省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等7个应急指挥机构。在省政府总值班室基础上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府办公厅内设副厅级单位,行政编制20人),作为省应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单位均已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以下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正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机构的建立健全,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坚定的组织保障。

  --注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省已着手开始制订颁布有关应急预案。2006年2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我省出台了《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本单位应急预案步伐,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些镇、村和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也制订了应急预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各类应急预案总数已达90000多个,内容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区)、镇、村、企事业单位和重大活动等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并适时予以修改、完善,注重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2005年12月,我省北江韶关段部分河段发生严重镉污染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置,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扩大和恶化,确保了沿江各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北江沿线没有一个城市停水,没有一个人饮用受污染的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恐慌和抢购事件,将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这起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处置,充分证明了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是成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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