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联动工作设想
  • (一)建立定期交流会议制度。
    在省港澳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借助粤港联席会议,建立粤港双方应急管理定期交流会议制度,每年一次,粤港两地轮流组织,主要任务是交流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共同分析面临的形势及对策等。
    (二)建立应急管理专家交流合作制度。
    粤港两地应急管理专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通过学术交流、互邀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等途径,加强两地应急管理专家的合作,有利于提高两地应急处置水平。
    (三)建立应急管理重大信息交流制度。
    粤港两地突发事件相关性强,及时通报、交流应急管理重大信息,有利于共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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