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
2008-07-07 19:36:00 中国新闻网

  四川汶川“五·一二”大地震给灾区造成无法估量的破坏和损失。为减轻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经济负担,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中国财政部2008年7月7日发出通知,即日起至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对受灾严重的地区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

  通知说,对受灾严重地区内的用电企业、单位和个人免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受灾严重地区内的企业和有关经营者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水路客货运附加费。

  同时,其他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到受灾严重地区新建企业、帮助灾区恢复生产,也将享受此基金减免政策。

  此外,四川、甘肃、陕西省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属于地方收入的政府性基金,并坚决取消违规出台的各种基金项目。

  财政部称,对受灾严重地区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是中国为促进灾区恢复重建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关部门将对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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