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权威解读
2008-06-13 14:29:00 本网综合

  官方解读: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介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从条例透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走向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左力谈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贯彻实施

  过渡性安置标准突显人文关怀  

  过渡性安置采用多种方式 将适当补助自行安置群众

  过渡性安置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

  毁损严重设施如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充分听取受灾群众意见

  地震灾后重建应当遵循六项原则

  “心理援助”纳入灾后重建的法制化轨道

  学校、医院等设施抗震设防应有“特殊要求”

  地震灾害现场清理保护应确定无人类生命迹象

  专家解读:

  灾后重建的重要法律依据     (于 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研究所所长)

  科学规划 科学重建        (王一鸣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增强房屋抗震能力        (王亚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原所长)

  深入探索 科学减灾        (徐宗和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研究员)

  贯彻条例精神 抢救保护好民族文化 (丹珠昂奔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法律保障灾后重建精神家园     (王云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化遗产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相关链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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