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攻坚战已经打响,广东各地积极行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号令,严防死守,坚决阻断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蔓延。广东省委、省政府派出的5个工作小组已分赴乡镇督查,各地工作正有序地稳步推进。
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广东省务工的农民工主要来自中西部地区,数量极大。严格控制这些农民工返乡,防止疫情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扩散和蔓延,事关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大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各地、各类用工单位不得与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医治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农民工;要千方百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安排农民工就地务工、就地学习;对患者或疑似病例,要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
为落实这一决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省政府联合检查组,从5月5日起分头到农民工聚集较多的珠江三角洲9个市现场检查,督促有关市进一步做好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工作。
以珠海市为例,这里户籍人口75万,共有外来工23万人,其中外省农民工约有20.5万人。为做好外来人员的健康监控管理,珠海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等15个部门为成员责任单位的工作组,从企业、水陆空交通、边防检查3个环节把关,以劝阻、说服为主,劝阻农民工在非典流行期间留在当地工作、学习、生活。对确需返乡的农民工,实行离珠准予制度。从5月1日至11日,珠海市共有近30名民工返回原籍,均属按规定经同意返回,没有出现大量外来工盲目流动的现象。
编织从村里到省城的疫情通报网为保证上报疫情不遗漏,广东省加强了对广大农村是否存在疫情的监控。目前正在建立一种从最基层的村民小组到村、乡镇,直到县、市、省的非典防范层层上报机制。
针对目前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形势,广东省提出5项具体措施,严防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蔓延。这些措施包括: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建立县、乡镇和村三级疫情监测点,实行定时逐级上报疫情制度,每天由村将疫情上报乡镇,由乡镇上报县,再由县汇总上报市、省监控中心。
广东各地的卫生行政机构向各乡镇村一级的医疗机构及个体医生普及了非典知识,要求他们在诊治有发烧特征的病人时询问是否前往过发病严重的地区,是否接触过从发病严重地区返回的人,如有上述情况,立即向县一级医院及疾控中心报告,并对病人实施隔离,由县医院用专门的救护车及人员送至指定的县一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救治。
普及防非典知识、提高防疫意识广东对农村加大了宣传力度,普及非典型肺炎的基本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警惕性和防疫意识。日前,10万张防治非典VCD和一大批宣传资料已经发放到广大基层和农村。在宣传普及疫病性质、特点和危害性的同时,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清楚非典可防、可治、可控,避免恐慌情绪,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广东首列宣传、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健康直通车”,100支服务队已经开进省内的偏远农村和山区。来自广东各县、市和省直各大医疗单位、有关医学高等院校的“健康直通车”志愿者在基层特别是山区农村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咨询活动,举办系列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讲座,向当地的群众赠送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资料。
广东全省各级普法部门、司法行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正积极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走向农村,开展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的“法律进村到户”活动,让广大农民懂得防治非典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律。使农民知道自觉防治非典既是一种社会公德,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要积极配合政府采取的有关措施,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对农村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广东省卫生厅目前定下的培训内容,首先是正确掌握非典的诊断要点、判断标准,使农村医疗人员尽快成为农村预防非典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甚至进村入户地讲解非典的临床表现、预防措施,避免人们将非典与一般的感冒混为一谈,保证对感染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阳山县是广东贫困县,尽管该县至今尚未发现非典病例,但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乡镇则实行镇、村干部包村到户负责制等办法,加大农村地区预防非典知识的宣传力度,印发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知识资料,发送到全县农村,所有农户户均1份。县委、县政府从县、镇机关中抽调了10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结合抓计生等工作,深入到各山区村寨和学校、矿山等地宣传预防非典知识,做到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既做足预防措施,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