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的通知
编号:[ 2008 ]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台风“鹦鹉”已于23日上午8时减弱为热带低压,上午9时,其中心已移到高要境内,也就是在北纬23.1度,东经112.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达到17米/秒。预计“鹦鹉”将继续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减弱。受“鹦鹉”影响,23日我省海面和沿海地区的风力仍将维持6~7级,阵风9级;23~24日粤西地区将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珠江三角洲有大雨到暴雨,其余地区有中到大雨。
依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气象局决定于2008年8月23日9时30分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气象局
2008年8月23日9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省三防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