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防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第6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6-25 01:11:00

  粤防办电〔2008〕52号

  转发国家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

  进一步强化第6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

  现将国家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进一步强化第6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汛办电〔2008〕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防总6月24日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国汛办电〔2008〕148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

进一步强化第8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广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6月24日,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专报上针对第6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请告广东、福建两省,认真防范'风神'带来的大风、强降雨及其造成的城乡内涝、山洪、泥石流等气象及次生灾害,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包括海上船只回港避风”。

  据中国气象局预报,今年第6号强热带风暴可能于25日早晨到下午在广东汕尾到福建漳浦一带登陆,登陆时强度可能为热带风暴。受其影响,24-27日,广东东部、福建南部地区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过程雨量一般在10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大于200毫米。

  为此,请你部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要特别强化城乡内涝、山洪、泥石流、水库的安全防范和人员、船只的避险工作。要按照6月23日国家防总会商会议对第6号台风“风神”防御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和抢险。强化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会。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送:珠江防总、太湖流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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