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2007-12-11 18:38:00 本网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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