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养殖业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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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养殖业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