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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汕头潮南区“6·10”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案例分析
2008-02-26 16:29:00 本网

  一、总体情况

  2005年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特大火灾,过火面积2800平方米,共造成3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9万元。

  该宾馆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商贸市场内,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首层为大堂餐厅、棋牌室、理疗中心,二层为餐厅包厢与卡拉OK合用房,三、四层为客房,建筑面积7996平方米。火灾发生初期,宾馆二层当班服务员闻到烧焦的味道,并发现二层通道吊顶向下冒烟,立即报告经营者林某。林某只让宾馆员工用灭火器灭火,不让员工报警,未组织人员疏散。由于施救不力,火灾迅速蔓延。接报后,汕头市委、市政府和潮南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扑救,调动24部消防车、200多名公安民警和500多名干部、民兵、医务人员参与灭火和抢救工作。经过全力扑救,大火于下午2时35分被扑灭,共抢救被困人员67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时任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时任常务副省长汤炳权,时任副省长游宁丰,副省长李容根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死亡;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及时赶到汕头,指导事故调查等善后处理工作。受德江同志委托,华华同志立即中断在云南省的考察学习活动,事发当晚连夜辗转从云南赶赴汕头。国聚、宁丰、容根同志当晚也先后赶到汕头陪同华华同志一起慰问伤员、察看现场和听取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汇报。华华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提出如下要求:一是“6.10”事故是我省近年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再次警示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立即在全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力度实施对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特大事故。三是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四是省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成立“6.10”事故调查组,配合国家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民“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六是省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要立即在汕头市召开有关单位和地方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2005年6月12日,省政府在潮南区召开事故现场会,通报火灾情况,部署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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