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05年12月15日,环保部门在常规水质监测中发现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12月18日凌晨,省环保局经过紧急排查,确认是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间违法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如不及时妥善处置,将对下游广州、佛山、清远等市正常供水造成灾难性后果,威胁近千万人的饮水安全和成千上万企业的正常用水。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常务副省长钟阳胜,时任副省长许德立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立即采取坚决措施,停止超标排放,加强水质监测,千方百计消除污染,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2月19日上午,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环保局有关情况汇报,提出七项应对措施,并决定成立以副省长许德立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和省环保局局长李清为副组长的北江水域镉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小组。12月19日下午,时任副省长游宁丰带领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徐尚武,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以及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赶赴英德市现场处置事故。12月20日下午,许德立副省长提前结束国外考察活动,赶赴英德市。当天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率领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12月22日下午,黄华华省长与张力军副局长共同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省环保局和有关专家汇报,作出实施白石窑水电站削污降镉工程和南华水厂除镉净水示范工程等一系列处置决策,要求努力实现在飞来峡水库出水时镉浓度降至约0.01毫克/升(饮用水标准)的目标,确保沿江群众用水安全。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事故处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2月31日,北江韶关段镉浓度稳定达标,飞来峡出水水质镉浓度实现了总体低于0.01毫克/升的目标。2006年1月28日,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宣布北江镉污染事故应急状态终止。由于应对及时、处置得当,事故造成的影响小、危害轻、损失少,北江沿线没有一个城市水厂停水,没有一个人饮用受污染的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恐慌事故,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