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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非典”疫情应对工作案例分析
2007-12-05 13:21:00 本网

  一、总体情况
  
  2003年1月2日,省卫生厅接到河源市人民医院一份传真函称:该院收治两例重症肺部感染病人(已转广州住院治疗)后,7名医护人员感染发病。省卫生厅立即派出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调查处理。因这类肺炎病人的临床症状与典型肺炎不同,卫生部门将该病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这是我省首次接报“非典”病例。事后回顾调查发现,我省首例“非典”病例发生在佛山市,时间是2002年11月。

  随后,中山市也发生了“非典”疫情。1月14日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称:近期,该市有三家医院收治了一批以发热、肺部感染症状为主的病人,并有医务人员感染。此后,广州市区医务人员感染发病的病例也越来越多,“非典”疫情开始在全省多个地方蔓延。

  3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广东、香港、越南报告的严重“非典”病例情况,发出“非典”全球警告。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正在亚洲部分地区扩散的非典型肺炎定名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

  4月2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赴广东的旅游警告。5月23日,警告撤销。6月13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广东从“近期有当地传播”的名单上除名,标志着我省防控“非典”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2002年11月至2003年7月,我省21个地市中共有15个地市报告“非典”病例,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江门、中山、佛山等市。全省累计报告病例1512例,其中治愈出院1454例,死亡58例,治愈率96.16%,病死率3.83%. 200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全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在我省抗击“非典”斗争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省卫生厅等736个先进集体和钟南山等796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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