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森林火灾是扑火人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行动。其目的是消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和友好型环境的建设和发展。从客观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扑火经验,研究森林火灾处置的特点规律及遵循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理论,对于今后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特点
(一)处置任务紧急,应急准备短促。
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之一,具有很大的突发性、扩展性、危险性和灾害性等特点。何时何地发生火灾,发生火灾的数量及火灾的蔓延,都是难以准确预测和判断的。火灾发生后,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必然会造成更大损失和灾害。因此,扑火人员通常是在紧急情况下接到扑火命令,应急响应准备时间极为有限,对于火场火行为特征、可燃物类型、地形条件、气象因素等情况缺乏详细的了解,组织扑火时间非常紧迫。由于火情紧急,扑火所需的各种保障,要求在平时预有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各级处置不同等级和不同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准备,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火场,及时展开森林火灾扑救,才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力量构成复杂,处置协同困难。
森林火灾处置通常是地方林业防火部门、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群众扑火队及航站人员等多种力量共同参加的联合扑火行动。由于各单位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行动区域、行动方式方法和采取的灭火手段等不同,各系统、各单位常常是独立编成,加之各单位又是临时调集,互不熟悉,平时缺少配合,相互沟通比较困难。由此,森林火灾处置中,很易出现指挥不顺,配属不清,责任不明,协同动作失调的不利局面,给组织森林火灾处置带来困难。
(三)火灾发生地域广,分散独立处置。
进入防火期,有森林分布、有植被的地区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尤其在防火紧要期,在高森林火灾险天气条件下,常常是森林火灾发生频繁,火场分布地域广,火势发展快。由于火点多、火场面积大、火线长,兵力输送困难,为提高扑火效率,各扑火单位根据扑火需要,通常要编成若干个扑火梯队或扑火架次,分散部署在不同火场或不同火线上,分别承担扑灭明火、以火攻火、隔离阻火、清理火线、看守火场等任务,相互之间分散行动,处于独立扑火状态。
(四)火情复杂多变,战机稍纵即逝。
森林火灾在初发阶段,火场面积小,火势弱,容易处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火场面积不断增大,火势不断增强,火场情况更加复杂,处置难度增加。在森林火灾蔓延过程中,影响森林火灾蔓延和扑火人员行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且这些火场因素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可以说火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比如,一天当中在不同的时间,火场气温、湿度、风力风向都会有很大的变化,火线蔓延不同地段的地形条件、可燃物类型和限制进展地带也不相同,这些条件的变化必然导致火行为发生多变。这样,火场上随时都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火场突变,或者是有利的扑火战机。但是任何扑火战机的出现只存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之内。因而,在火势弱等有利扑火战机出现时,如不能及时扑灭,就会迅速发展为大火,失去了有利的扑救时机,小火就会酿成大灾。
(五)白天处置困难,利用夜间扑火。
气温、风力风向、相对湿度等气象要素是影响森林火灾行为的重要因素,白天这些因素有利于火灾蔓延,因而火势强,处置难度大,不利于森林火灾扑救。因此,扑火人员常常利用夜间气象要素不利于火灾蔓延的时机进行扑火。但夜间扑火又存在视线不良、机动不便、不安全因素多等困难。所以在森林火灾处置中,既要抓住夜间扑火的有利战机,也要做好克服各种困难的准备,以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处置。
(六)危险因素众多,易造成人员伤亡。
森林火灾处置是人与自然灾害的斗争,森林火灾处置情况复杂多变,危险性大。因此,在扑火过程中,时常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危险因素,而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处置火灾行动中,扑火人员要经受长时间、高强度森林火灾的考验,对扑火人员的体能、意志、技战术水平要求很高。处置火灾的危险性,要求各扑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科学处置,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参加扑火人员,还必须具备火场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