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灾难,因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来应对。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中“综合协调”之职。
一、事故灾难的概念
事故灾难,是指在生产、工作、生活中所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所造成的严重损害和痛苦,属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一类。
二、几起具体事例
2006年10月1日13时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下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辆711路大客车,载客50人,从江北区前往沙坪坝区,当车驶出嘉陵江石门大桥进入引桥右转弯道向右转弯时,越过相对方向两个车道驶向道路左侧,冲上0.37米高的桥梁路沿,撞坏引桥护栏后,坠落19.3米高的引桥下,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10·1”事故)。
2007年1月1日14时40分,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第九分公司一辆川江牌客车,从北碚区开往九龙坡区西彭镇,行至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牟家村枣子桥附近时侧翻于5米高坎下,造成当场死亡7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35人(其中重伤4人、危重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1·1”事故)。
2007年4月23日8时15分,重庆渝运集团北碚分公司一辆北泉牌中型客车由渝北区开往北碚区,行至北碚区水土镇长生桥处冲断左侧护栏翻到12米高的桥下,导致26人死亡(其中2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途中死亡,2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4·23”事故)。
2007年10月2日17时15分,重庆冠忠公交公司万盛分公司一辆大客车行至綦万高速公路三角段时,发生车内纵火刑事案件(因情况不明,前期按事故处置),导致车内27人死亡,11人受伤(以下简称“10·2”纵火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