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对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2007-11-25 20:30:00 新华网

  新中国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12日,汕头举办首期行政机关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班,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共1200多人参加了培训。市委常委、副市长罗仰鹏在培训班上作学习动员讲话。

  按照省人事厅的部署,市人事局决定在11月底前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公务员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有效捕捉带倾向性、潜在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和损害,全面提升汕头行政机关公务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单位组织学习、培训、研讨和个人自学;第二阶段由政府人事部门分期分批组织集中辅导,市委党校的老师就《公共危机管理基本知识》、《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与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两个专题进行讲授。培训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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