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人发〔2007〕213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广东省委《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为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系列教材题写的序言的通知》(粤人发〔2007〕7号),经研究确定,对全省公务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
张德江书记指出: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当前,要清醒地认识到,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抵御和抗击突发公共事件的形势仍然严峻,应急管理能力亟待加强,迫切需要提高公务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各机关单位要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张德江书记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应急管理全员培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精心组织培训,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培训,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培训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培训工作,按照张德江书记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升广东省公务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保障。
通过培训,使全省公务员达到下列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有效捕捉带倾向性、潜在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学习有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张德江书记《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粤人发〔2007〕7号)等文件。第二部分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建议使用由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联合出版的《公共危机管理》培训教材。学习内容为: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理论;公共危机管理的法治建设、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经济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涉外危机管理与国际合作;公共危机管理典型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方式
这次培训务必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实际,采取以单位组织学习、培训、研讨和个人自学为主,由政府人事部门分期分批组织集中辅导的形式进行。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公务员培训。
六、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天,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通知所列的第一、二部分内容和专业必修课内容。学习、培训工作应在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培训前完成。第二阶段2天,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集中辅导和考试。整个培训工作必须在2007年10月底以前完成。
其中,省直机关于2007年8月至9月在广东行政学院举办16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安排附后。请省直各单位分期分批组织本机关公务员参加培训,并于7月23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报(式样附后)送我厅培训教育处,并抄送广东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处。
七、培训考试
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第一、二部分的内容。试题由我厅组织统一命题,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凡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培训经费
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培训经费,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列入财政预算,由同级政府予以保障。
九、其它
培训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各单位要对这次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7年10月15日前书面向我厅报告培训情况,由我厅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培训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倪木炎、许智敏,联系电话:83133997、83133944,传真83134944.广东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处联系人:陈绍薇,联系电话83122161,传真:83122161。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