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根强调:突出抓好应急制度机制建设和培训督查工作
2007-11-23 18:44:00 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11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李容根副省长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李容根在会上作了讲话。

  李容根指出,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应急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对加强应急管理,依法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突发事件应对法》揭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规范了应急处置的流程,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有法可依,突发事件应对行为和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深刻领会其本质内容,牢牢把握好其精神实质。

  李容根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贯彻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营造《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省和各市举办的有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内容。各级行政机关组织的公务员培训,要增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二是继续抓好制度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结合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抓紧起草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三是继续加强领导,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

  李容根要求,要强化基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强化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建设,在今年年底前,全省121个县(市、区)要完成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任务。要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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