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重大责任事故列为县域考核否决项目
2008-04-18 10:44:00 新华网

  按照山东省新修订出台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今后在考核年度内,如果县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被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据了解,为保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科学性,山东采用46个指标和国际通用的评价方法,对全省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评。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升降幅度作为民生状况与社会发展的一项指标,属于定量指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作为约束条件的定性指标之一,对综合评价及考核具有否决权。

  按照这一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如果县(市、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经查实的,取消表彰奖励资格。这里所说重大责任故事是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法用地事件、计划生育达不到规定要求、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等。

  山东省县域经济社会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122个县(市、区),重点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欠发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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