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是一个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深圳地区濒临南海,属台风、洪涝灾害多发地区,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历届政府也非常重视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的建设,初步建成了水库蓄洪、河道泄洪、堤围挡洪、泵站排涝等组成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但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功能定位的不断提升,深圳对洪涝灾害的反应越来越敏感,不断面临着新的防洪治涝形势。
笔者认为,新时期防洪治涝除了继续加大对防洪减灾工程体系的投入外,如加快河道整治建设,加强河道管理;加强水库达标建设,治理水土流失等外,更应关注一些非工程措施,比如增强全民防洪减灾意识,探索建立保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机制,加强灾情预报等手段。
开展防洪法规和《防洪法》知识宣传教育是非工程措施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步如能有效实施,将使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洪涝灾害特点,了解防洪减灾的指导思想和对策,增强全体市民的水忧患意识和依法防洪的意识,同时提高市民抢险、应急避险和自防自救能力。
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亦应提上议事日程。就拿6月13日的这场深圳今年以来影响范围最大、持续时间最长、雨势最强的降雨天气来说,深圳市气象局也发布了红色暴雨预警信号,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没能第一时间接收到预警信号的资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无必要的出行和作业。如何在预警信息发布之后,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让信息传播出去,让民众迅速知情并且及时做出应对措施,这应是气象部门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
探索并逐步建立洪水保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机制同样重要,人们往往只关注到受灾一时和政府的救济措施,很少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减灾防灾。现行的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主要是政府对受灾区实行救济,这种方式往往使受灾区得到的救济少,受益区没有承担相应的防洪负担,不符合“谁受益、谁负担”的经济原则。深圳作为经济发展最为先进的城市之一和对外开放的发达城市,有必要积极开展洪水保险模式及理论研究,并选择个别典型地区进行试点,积累经验。
城市化进程的急速推进,行政体制的变革,使以往基层掌握的一级财权被弱化,大规模自主投入建设基础设施的状况如今难以为继;而另一面是基层市政设施建设、规划权力的向上高度集中统一,防洪治涝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不妨多头并举,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