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须1小时内上报26人受聘应急专家
2008-03-20 15:42: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佛山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力争年底之前实现省、市、区三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同时强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区政府要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昨同时成立,受聘专家共26名,涉及“三防”、地震、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消防、海事等方面,聘期为3年。

  目前,五区都成立了应急办,计划在3月底前配齐专职人员,全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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