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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染病疫情的公布
2007-11-25 19:19:00 国家卫生部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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