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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部分省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2009-07-02 20:22:00 新华网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2日决定,从7月5日开始,对河北、内蒙古、辽宁等部分省(区、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

  这次督查调研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地方政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督促检查情况;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第二阶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汛期防范措施情况;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情况。

  ——国有重点煤矿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瓦斯治理,开展雨季“三防”和水害防治,以及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督查调研组将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每组督查2个省(区、市),督查调研时间10天左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分别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参加。



主题词: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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