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部门六项措施严防台风“海鸥”
2008-07-17 21:15:00 新华网

  2008年7月17日下午,针对今年第7号台风“海鸥”新动向,福建海事局确定宁德、福州和莆田等地海域为重点防御区域,同时要求泉州、厦门、漳州等地海事部门高度戒备,密切跟踪台风动向,适时作出防御部署。

  记者了解到,自17日开始福建海事局已经进入24小时警戒,按照水上防抗台风工作预案的要求,采取六项防台措施:

  一是加强对辖区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根据“海鸥”影响程度适时关停渡口。

  二是宁德、福州和莆田等地海事局严格控制大型船舶的进出港,与港口有关部门会商做出在港的船舶疏散与撤离计划,尽可能避开台风重点影响的海域。

  三是加强海上巡查,及时督促停止海上旅游活动。

  四是加强港口施工作业船舶、无动力船、危险品船防台准备情况检查,督促落实防台措施。

  五是协调配合渔业部门共同做好商、渔船防台工作,积极疏导到港渔船避风,做好船舶进港避风秩序的维护。

  六是通过船舶交管系统、小型船舶监控系统等通信手段不间断地播发航行警告和台风信息,提醒过往船舶掌握台风动态、及早做好防台准备,同时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提醒船舶调整航行计划,避开台风影响海域。

  福建省气象台17日17时10分发布的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称,今年第7号台风“海鸥”在穿过台湾之后,可能在福建连江到浙江温岭之间沿海再次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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