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等列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08-06-08 09:09:00 京华时报网络版

  2008年6月7日,首都之窗网站正式公布《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七类。

  这七类包括,发现肺鼠疫、肺炭疽并有扩散趋势;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其他省市,并有扩散趋势;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市发生或者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在本市发现国内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国内其他地区发生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并在本市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本市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卫生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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