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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月发生299起交通事故造成29人死亡
2010-03-04 09:15: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10年3月3日市交警支队公布,2月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99宗,造成29人死亡,336人受伤,其中酒后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有5宗。2010年以来至3月2日,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驾44宗,其中醉酒驾驶24宗。

  根据交警部门公布的信息,2月全市无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发生次数最多的时间段和死亡人数最多的时间段都在晚上8时至晚上11时,共发生交通事故69宗,占事故总数的23.08%,死亡15人。

  机动车驾驶员违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抢行、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共引发交通事故236宗,死亡22人,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8.93%、死亡人数的75.86%。其中未按照规定让行发生事故47宗,造成两人死亡,52人受伤。因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9宗,造成13人受伤。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5宗,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交通事故4宗,造成6人受伤。

  自2010年开展整治酒后驾驶及车辆乱停以来,截至3月2日,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4宗,醉酒24宗,查处疲劳驾驶4宗,查处故意遮挡号牌违法114宗,查处无证驾驶41宗,查处客车超载276辆,查处货车超载1983宗。

  目前正处于节后客流高峰期和雨雾多发季节,能见度低,路面湿滑,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辖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惩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还对3月交通安全作出提醒,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不要超载、超速和疲劳、酒后驾驶,严格按照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车辆转弯时应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主题词:东莞市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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