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事故查处 严格责任追究
去年以来广东发生的七起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全部结案
近日,曾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影响的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梁事故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结案。至此,2007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的7起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全部结案,共有76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30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7起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2007年发生的东莞“1·26”重大火灾事故、深圳“2·11”重大火灾事故、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梁事故、东莞“12·12”重大火灾事故以及2008年发生的湛江“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佛山“2·14”爆炸事故和深圳“2·27”重大火灾事故。这7起事故共造成68人死亡,1人失踪,4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870.9万元。上述七起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均已查明,并经省政府同意,全部批复结案。目前,相关处理意见已按程序通知各市人民政府执行。根据处理意见,共有23名企业人员和7名政府监管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名政府监管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11名企业人员被要求所在单位予以开除或辞退,并有10家企业和2名企业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其中,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梁事故就有13名责任人员受到处理,5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构成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根据调查,上述7起事故中,东莞“1·26”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东莞市大岭山镇旺隆抽粒厂一层南墙第三号卷帘门与北墙第三号窗户之间的中部的照明线路短路,引燃下方可燃物蔓延成灾;深圳“2·11”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洋华高新科技厂制造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和电气线路产生火花,引起摆放在该台车的乙醇、洗网水挥发的可燃气体燃烧;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船只船长在航行时,操作失当,误判航行标志,在发现紧迫危险后应急避让措施不当,撞倒九江大桥;东莞“12·12”重大火灾事故是名典咖啡语茶厅樟木头店首层B区立式空调室内机内部下方的电源线绝缘破损短路引燃相邻可燃物所致;湛江“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广西籍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严重违章,加上严重超载,操作不当造成;佛山“2·14”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佛山市三水粤通仓储运输有限公司烟花仓库A2仓库内储存的烟花爆竹火药受潮,产生大量的热量并聚集引起殉爆;深圳“2·27”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陈锦龙非法废品回收站废旧塑料泡沫仓库东南部B2—B3立柱、距南墙7m—8.5m范围内上方的电线短路,引燃地上堆放的易燃废旧塑料泡沫所致。
上述7起事故,一方面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负责人“重效益,轻安全”,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漠视职工生命,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最终酿成事故。如东莞“1·26”重大火灾事故和深圳“2·27”重大火灾事故都是发生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废品回收加工场所,事故隐患严重,长期得不到整改;另外,也暴露出部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足。如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梁事故中,船长石桂德驾驶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航行时,未保持正规瞭望、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或者停航择地抛锚等候措施,误判航行标志,盲目冒险全速向大桥方向航行,在发现紧迫危险后应急避让措施不当。湛江“1·7”重大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严重超载,并在高速公路上多次超速行驶,其所在的广西超大公司的GPS监控系统虽有报警,但相关监控人员不仅严重超时工作,而且还未接受过GPS监控系统使用的培训;又如佛山“2·14”爆炸事故,个别仓管员将本应放在A类危险等级仓库的烟花爆竹放到了C类危险等级的仓库中去。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没有摆正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监管不到位,个别执法人员甚至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如深圳“2·11”重大火灾事故和“2·27”重大火灾事故经调查,都发现有个别消防人员涉嫌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目前,相关人员都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事故的发生并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也反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用电安全和火灾自救逃生相关知识的宣传仍有待加强。2007年以来发生的4起重大火灾事故均是由于电气设备短路引起,特别是东莞“12·12”火灾事故中,相关人员在电气设备多次跳闸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强行合闸,人员避险疏散手段不当。火灾发生时,该店员工没有及时报火警,没有组织店内人员疏散。同时在二层被困的人员缺乏逃生自救的知识,没有积极寻求其他有效逃生途径,而是躲在仅有一个门的包房中,以致最后被烟熏窒息死亡,这也暴露了群众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救能力不强等问题。
针对上述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2008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部署,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半年,全省共组织65971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566755人次,检查企业2128640家,排查出一般隐患742754项,重大隐患211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5380份,已整改隐患680022项,隐患整改率达到91.6%。与此同时,坚持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安全培训,大力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2008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5072次,同比增长23.1%,并责令608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改,对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7家企业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各地以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安全知识巡展、安全征文评比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市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全民的安全意识。此外,省纪委、省监察厅还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对全省较大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据统计,2008年1至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9816起,死亡5146人,受伤31600人,直接经济损失2471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7.3%、14.8%、17.5%和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