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年后安全率达99.7%
2008-07-29 08:25:00 南方网

  据广东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2008年7月28日透露,广东省政府将从2008年起至2012年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届时,广东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率达99.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可达76%。

  据了解,广东省将在“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750.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07年至2008年优先安排解决涉及199.7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和苦咸水问题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再用2年时间(2011年至2012年)解决894.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省水利厅相关人员介绍,完成上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达到73.4亿元,主要由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组成。根据上述资金筹措渠道,中央下达广东的补助标准为人均约60元,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人160元(单宗项目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比例不低于地方自筹资金的30%.地方政府按规定筹集的资金,可按各地各项工程规模的实际进行调配。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必须按规定落实到工程项目,地方政府按规定筹集的资金可按各地各项工程规模的大小进行调配。

  广东省水利厅29日将公示314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金额14.88亿元,分布在13个地级市,这批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农村35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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