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8日下午,雷州市客路镇3名小学生结伴到附近的雷州青年运河支渠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他们均是十多岁的男孩。
据了解,客路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的袁某、李某等5名同学,于7月18日下午2时多,相约一起骑自行车到207国道旁的客路财贸加油站附近的雷州青年运河支渠东坡坑河段游泳。据现场目击者称,该河段水面宽约8米,水深5米左右。
到当天下午3时许,当袁某、李某等3人下水后不久,就出现了溺水现象,另外2名同学见状,立即跑到附近大声向群众呼救。客路中心小学校长梁德以及当地镇领导和派出所民警闻讯后,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不久,雷州市副市长蔡玲,教育局长林涛、方宏书记等领导也先后紧急赶到,并迅速组织多名人员下水打捞。
经过连续2个多小时的寻找打捞,到下午5时40分左右,袁某、李某等3名溺水者终于被打捞上岸,但经现场的医护人员证实,3人均已不治身亡。
这是入夏以来湛江地区发生的又一宗学生溺水事件。有专家提醒,目前正值暑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孩子)的安全教育,切勿擅自到山塘水库河流或海边游泳,以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