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粤澳双方政府同意,2008年6月27日,受厅长黄柏青委托,副厅长朱兆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在广州共同主持《关于建造第三条供澳原水管的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2007年12月13日,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在澳门召开,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双方达成的共识,粤澳双方供水合作专责小组组长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副主任高燕、澳门特区政府经济政务司司长谭伯源和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的共同见证下,签订《粤澳供水合作框架协议》。此后粤澳双方供水合作小组按照框架协议的有关约定,就建设第三条供澳原水管、竹银水源系统工程等事项展开多轮磋商。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建造第三条供澳原水管的合作备忘录》是落实《粤澳供水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合作备忘录约定澳方将承担第三条供澳原水管建设费用伍仟陆佰柒拾万元,粤方将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目前第三条供澳原水管工程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
在签字仪式前,朱兆华向到访的黄穗文一行详细介绍了第三条供澳原水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澳方预付水费支持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作深入研究。朱兆华表示,第三条供澳原水管工程建设任务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的目标不变,省政府已同意建设珠海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并力争在年底前动工,2010年底前建成。
黄穗文表示,澳方将在7月中旬前就预付水费支持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与粤方再作全面研究,并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双方能签署一项关于澳方预付水费支持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的协议,以便加快本项目的建设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