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采取六大措施稳定物价 落实各项保障春运价格政策
2008-01-29 11:53: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雨雪和凝冻气候使我省春运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为维护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省物价局于2008年1月27日发出《关于加强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采取六大措施,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价格事件。

  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迅速组织开展价格检查和巡查,特别是韶关、清远以及滞留春运乘客较多的地区,要严肃查处对乘客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食盐、药品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二、加大对春运票价及相关收费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开展全省春运客运票价大检查,严厉打击倒卖高价票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

  三、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春运的价格政策。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并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及时清理针对农产品批发环节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对春运期间各项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减免措施落实到位。

  四、密切监测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五、防止对价格进行不实报道和炒作,引导居民正常的消费心理预期。

  六、适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节供求,扶持生产,对困难群体实施必要的价格救助,防止价格波动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网五库
应急模拟
机构介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献计献策 联系我们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承办:南方新闻网
本网站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7512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