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3·11”坍塌事故、黄埔“3·13”爆炸事故有八名公务人员被究刑责
2008-07-17 08:34: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08年7月16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暨有关较大事故结案情况进行通报。白云区“3·11”坍塌事故、黄埔区“3·13”爆炸事故目前均已结案,除事故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外,有八名公务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事件回放

  今年3月13日15时40分左右,黄埔区广深公路南岗涌路段南岗洗车场内,玩具与烟花爆竹转卸时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

  调查处理

  广州市监察局在调查中发现,南岗洗车场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属下的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去年9月23日曾发生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该公司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黄埔区政府对事故发生地段存在监管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广州市监察局给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李世通行政记过处分,黄埔区荔联街派出所民警贺晓弟行政警告处分。检察机关正在对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赖庆万等5名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待司法机关处理后,广州市监察局将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事件回放

  今年3月11日下午,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一建筑工地电梯楼面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

  调查处理

  广州市监察局查实,该工地属违法建设项目,白云区城管大队永平街中队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监管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检察机关正在对该中队中队长罗慕森等3名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另一名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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