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3·13”爆炸 3人涉嫌渎职被立案
黄埔“3·13”爆炸事故调查有了新进展。记者2008年3月26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爆炸事故又确认1名死者,死亡人数上升至8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661万元。广州市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次事故,对3名涉嫌渎职侵权犯罪人员立案。
3月13日下午,黄埔区广深公路宏康东筑小区东侧的通道上,两辆集装箱货柜车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突然爆炸并引起火灾,周围上千平方米的厂房被夷为平地,数百名居民被紧急疏散。
连日来,事故调查组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继续开展各项事故善后处理和调查工作。调查核实,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其中有7名死者身份已经核实,有1名死者为后来清理现场时清出,暂未查明身份。
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进行了初步认定,已对涉嫌渎职侵权犯罪人员立案3件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