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3.5”事故追踪 惠城民政局长被停职检查
2008-03-21 08:38: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惠州“3.5”事故 惠城民政局长被停职检查

  2008年3月5日,惠州市惠城区福利院8名残障儿童因蚊香引起被褥阴燃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意外事故。在3月20日召开的全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惠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睡前环境检查不彻底、当班人责任心不够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工作不到位是意外发生的重大诱因。

  该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对“3.5”事故有关人员的处分决定: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局长刘羽峰、惠城区民政局分管福利院工作的副局长许阳升,被停职检查;惠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股长李金富,被行政记大过。对惠州综合福利院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分别为:院长林翘楚被撤职,党支部书记李成富、副院长罗恒生被党内警告,副院长骆顺成和护理员莫福珍、李玉珍被解聘。

  据了解,当地正积极吸取事故教训。惠城区政府已安排100万元资金对该院儿童部进行改造,惠城区民政局专门开展了12项整改措施。惠阳区政府则安排了30多万元资金改造区福利院,博罗县、惠东县等也作了相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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