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8-08-19 09:21:00 新华网

  2008年8月15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安全监管总局授予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等64个集体“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黄锦生等411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据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特别是战斗在灾区一线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医务人员,挺身而出、不畏艰险、抢险救灾、忘我工作,为抗震救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顽强精神,学习他们认真负责、深入扎实的良好作风,学习他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要大力弘扬先进精神,学习先进事迹,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此外,安全监管总局还授予刘晓芳等43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公众服务
站内检索
一网五库
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或者未安装Flash Player,无法正常浏览此动画。请点击这里下载并安装播放器。
机构介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献计献策 联系我们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承办:南方新闻网
本网站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7512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