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凌晨1时30分,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庭小作坊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市长李毓全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尽最大力量做好抢救等善后工作。该市分管领导和大岭山镇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经大岭山镇专职消防队全力扑救,当天凌晨1时55分,大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730平方米。现场救出的18人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其中5人送院后不治死亡。1月26日下午2时至27日零时,各有关医院陆续报告,留院治疗的13人中,有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经医治暂无生命危险。截至1月27日下午3时,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

火灾现场
接报后,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副省长李容根、佟星等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全力抢救伤者,积极做好死者家属的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
1月27日上午,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带领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省公安消防总队队长雷盛武等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善后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按照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立即以省安委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近期连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07〕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火灾事故频发势头。
东莞市立即成立由市长李毓全任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迅速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等善后处理工作。市政府当天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火工作,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大岭山镇认真做好伤者的救治和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每个死伤者家属都安排了一名镇领导和2-3名干部包干做工作,防止激化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