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东道物流公司事件处置工作,省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东道物流公司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按照省处置东道物流公司事件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处置工作。二是坚持原则,有序处置。要坚持"属地处置、确保稳定、分类处置"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制订相关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有序有效处置,确保稳定。三是要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省成立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任组长,副省长林木声任副组长的处置东道物流公司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具体事务工作由省府办公厅会同省公安厅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的处置机构。进一步摸清情况,抓紧控制相关责任人,保全资产,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的思想工作。四是完善预案,做实方案。要提前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做实相关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每天下午4时前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汇总后及时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五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加强事件处置期间的新闻舆论引导,加强监管,防止不良信息蔓延。六是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省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到各地督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