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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东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副省长林木声出席会议并讲话。 |
会议指出,东江事关粤港地区4000万人的生活与生产用水,东江水质保护是我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流域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东江水质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联合治污机制进一步健全,东江水质总体保持安全、稳定。截至今年8月底,东江流域6个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61座,日处理能力487万吨。2006年至2008年,深圳、惠州、东莞市化学需氧量连续3年保持下降,累计削减3.9万吨。
林木声副省长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扎实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全力确保东江水质安全:一是切实加强东江支流整治力度,削减东江污染负荷。要继续抓好淡水河、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突出抓好潼湖水系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东江其他支流污染整治工作。二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源头治污。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准入,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清理畜禽养殖业,全面控制面源污染。三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要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创新流域水资源管理,科学配置水资源。创新流域管理机制,实施水质水量同步总量控制制度。严禁非法采砂,发现水质异常,要及时报告相关单位。五是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水质监测监控。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流域应急管理工作;增加省控监测断面的数量,完善跨省交接断面监测工作,加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六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促。要坚持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好辖区内的东江水质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