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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普宁市发生燃放烟花引发爆炸事故初步确认共造成13人死亡续报二
2010-02-28 09:03:00 本网

  2月27日下午,国家联合督查组听取揭阳市关于事故现场侦查情况的汇报,并对事故处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揭阳普宁市“2·26”烟花爆炸事故现场已基本清理完毕。截至28日上午9时,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现场清理出13具尸体、8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8人受伤(其中危重症6人)。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某事发当晚8时在家门前约30米处空地非法燃放烟花,引爆家门前堆放的烟花。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助我省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好各项群众活动秩序,防止发生事故。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张德江副总理批示精神,迅速派出联合督查组27日下午赶赴普宁市,察看事故现场,看望伤员,听取揭阳市关于现场侦查情况的汇报,并对事故处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省政府迅速发出《关于揭阳普宁市“2·26”非法燃放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府办明电〔2010〕50号),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省公安厅召开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安全监管工作,并派出3个检查组分赴全省烟花爆竹管理问题较多的重点市、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切实做好元宵节和“两会”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省卫生厅派出由副厅长廖新波带队的6人医疗专家组27日中午抵达普宁市,指导伤员抢救工作。

  目前,两名涉嫌肇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责任人已先交纳事故处理费800万元。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相关链接:关于揭阳普宁市“2·26”非法燃放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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