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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2009-11-26 18:24:00 本网

  11月24日-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主持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进行了一审。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应急委主任黄华华委托,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汇报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2009年11月24日-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主持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进行了一审。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应急委主任黄华华委托,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汇报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根据一审审议结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着手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按计划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审议。



主题词: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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