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发《组织抗震救灾部队分期分批回撤》命令
2008-07-21 09:07:00 新华网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发《组织抗震救灾部队分期分批回撤》命令,明确在安排足够兵力确保圆满完成抗震救灾任务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保障需要、区分缓急、分期分批”的要求,有计划组织部队分期分批回撤。根据中央军委命令,第一批部队将于2008年7月21日起组织回撤,其余部队待完成任务后陆续回撤归建。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充分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阶段性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抗震救灾部队担负的抢险任务已基本完成。

  中央军委要求,各部队要高度重视回撤工作,深入进行思想教育,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严密组织部队行动,确保回撤行动安全顺利;继续担负抗震救灾任务的部队,要牢固树立较长时间执行任务的思想,始终保持高昂的士气、旺盛的斗志和顽强的作风,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新贡献。

  解放军四总部工作组已赴成都,全程检查指导部队回撤工作。



公众服务
站内检索
一网五库
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或者未安装Flash Player,无法正常浏览此动画。请点击这里下载并安装播放器。
机构介绍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献计献策 联系我们
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承办:南方新闻网
本网站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7512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