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的重要决策精神,按照2008年5月30日省委常委会议要求,省政府6月5日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全力以赴做好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灾区重建工作。
《通知》指出,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时间长、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要求,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节约意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压缩行政经费支出,节约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费用。各级政府要通过预算调整等方式,压减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从2008年6月起,省级机关及由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的95%以内,2008年原则上不得申请追加预算。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把节约支出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挥最大效益。积极组织开展支援四川灾区全民节约活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灾区重建工作。
相关链接:《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